来源:人社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高访成果,推动我国青年赴其他国家开展实习交流,帮助青年开拓国际视野,学习国际经验,进一步提高就业能力,我国与法国于2015年11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千人实习生计划的协议》(以下简称中法实习生协议),与德国于2018年7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青年实习交流计划的联合意向声明》(以下简称中德实习生声明)。其中,中法实习生协议自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中德实习生声明将在实施方案商签后实施。
考虑到我国青年、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青年赴国外实习面临不少经济压力,经商财政部同意,设立实习生国际交流项目,对部分赴法国、德国等与我签署双边实习生协议国家实习的青年予以资助。现发布制定的《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请各地积极宣传,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方式:李 慧 许日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