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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须知

业务概述

留学回国服务人员是指:在境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一学年(含)以上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留学回国服务人员经海关核准,可在其免税限量内购买供个人自用的免税国产小汽车一辆。

注意:留学回国服务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应自其完成学业起二年内回国,自归国入境之日起一年内向海关提出申请。在向海关提出申请之前,应由本人事先确认需购汽车的牌名、型号及购车地点。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管理办法》

办事程序

第一步: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向海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单证:

(一)《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联(经本人签字);

(二)本人有效的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四)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文件,如毕结业证明、学历证明等。

第二步:符合有关条件的,经海关核准,签发《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并予以备案,交申请人到汽车生产厂家购车。

办事对象的义务

一、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一)申请人须在外学习进修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毕结业后在境外滞留不超过二年;

(二)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免税限量:免税指标按其实际在外学习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至毕业之日止”计算,每满180天为一个免税指标;

(三)应由留学人员本人办理申请、备案手续。特殊情况需由代理人办理的,应提前报海关核准并出具正式委托书。

二、 应交验以下材料:

(一)《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联(经本人签字);

(二)本人有效的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海关联);

(四)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文件,如毕结业证明、学历证明等(正本及复印件)。

办事机构的义务

经审核符合有关条件的,海关签发《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办事机构

黄浦海关外交外商物品监管科 地址:黄浦区淮海中路1号柳林大厦10楼报关大厅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办事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http://shanghai.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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